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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现
  • 时间: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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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把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定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
      标志着我国进入了通过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十六大以来的两年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两年,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两年,也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迈出新步伐的两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开始显现。
      一是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织框架初步建立。2003年3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省级国资委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正在组建之中。部分省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管理体制框架初步形成。
      二是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2003年5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条例》为基础,国资委出台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产权转让、业绩考核等32个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了重要依据,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对257件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截止目前,试点的53家中央企业中已有12家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中央企业中已有101家企业设置了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
      三是建立了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业绩考核等相关制度。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普遍开展了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截止2004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已与187户中央企业签订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工作已正式启动。与业绩考核相配套,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进行了规范,同时完善了国有资产统计体系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部分省市初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已调整为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派出。2004年,监事会对中央企业普遍进行了实地检查,为加强企业监管和加强企业管理提供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建议。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正在着手修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五是加强了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普遍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结束。大多数企业普遍实行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了中央企业财务动态监测体系和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加强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转让、处置、资产评估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六是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北京、上海等省市调整和优化了产权交易机构。区域性产权交易机构不断涌现,产权交易机构之间的协作与联系得到加强。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量明显增加,今年1-9月,北京、上海、天津产权交易机构完成企业国有产权交易2697宗,成交金额582.6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和40%以上,其中涉及中央企业的交易金额已经超过70亿元。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各级国资委的组建,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各级国资委作为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专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法、手段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责任更大,针对性更强,措施更有力,成效更明显。一年多来,国务院国资委在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中航科工、中海集运、中电国际、中国网通、中国外运等国有大型公司已在境外上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武钢等一批大型公司通过增发股票或收购资产等方式基本实现了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股份制已成为国有大型企业改革的主要形式。
      二是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选择了7家中央国有独资公司开展了建立董事会的试点,制定了试点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主要内容是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面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三是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04年4月,全国共安排企业兼并破产项目8095个,涉及国有商业银行呆账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损失2928亿元。其中关闭破产项目3377个,核呆额2238亿元。
      四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2004年9月底,各地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775家,涉及改制企业2639户,涉及富余人员70.8万人。截止2004年10月底,共有62家中央企业上报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目前已批复43家的总体方案。
      五是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新的进展。研究提出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加强了对中央企业并购重组活动的指导,促进了中央企业的同业重组。到2004年10月,中央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有36家18对中央企业进行了联合重组。
      六是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2004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将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作为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试点机构, 2004年1-9月,中央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实际成交价格比挂牌价格平均高约4%。在各省区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监察部、工商总局组成6个检查组,对广东、江苏、江西、安徽、山东、河南、福建、山西、贵州、云南、甘肃、四川等12个省市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从督查结果看,各省市国资委组建以后特别是两个文件发布后,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得到进一步规范。
      七是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今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东风汽车公司三家企业进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截止2004年11月中旬,除个别省份外,三家试点企业已基本与地方政府就机构、人员及资产的移交达成协议。预计移交工作完成后,有796个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9.4万名职工(含离退休教师)将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每年为企业减负近40亿元。
      八是中央企业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中央企业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2004年扩大了中央企业面向海内外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范围,目前22家中央企业22位高级经营管理者已经到岗。职工素质工程建设迈出重要步伐,314万人次参加了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24万人晋升了职业资格,128人获得了“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在34家中央企业启动了培养技能人才成长的新机制。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有企业效益、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明显增长。2004年1-10月,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5万亿元,同比增长29%;实现利润4188.9亿元,同比增长53%。预计全年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将分别达到5.3万亿元和4500亿元。截止2004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资产总额9.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净资产为3.9万亿元,同比增长10.5%;2004年1-10月,中央企业平均资产收益率7.3%,比2003年提高2.3个百分点;平均总资产报酬率6.5%,比2003年提高1.5个百分点。实践再次证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专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必要的、正确的。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成效开始显现,但也要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极具探索性、极具挑战性的工作,还有大量的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国有企业改革还面临着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当前正处于攻坚破难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力争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规范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在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方面迈出新的步伐。2005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抓紧组建和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中央企业授权经营管理、国有企业监事会条例(修订)、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等法规规章。积极参与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任期目标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和改进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制度。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主营业务重组上市。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推广外部董事制度。加快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范围。抓紧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在中央企业中全面推行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多种方式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三是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联合重组。研究制定不同行业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抓紧做好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的调整改造工作。
      四是推动国有企业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主营业务,缩短管理链条,加快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节约能源资源,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质量效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企业战略规划管理,结合国家“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中长期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方网站规划,完善企业重大投资报告制度和重大投资后评价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做好《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加快培育形成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的五支队伍。改善和创新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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