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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委召开学习新《公司法》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
  • 时间:200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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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5月11日,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召开学习新《公司法》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

        会上首先由公司邀请的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宁波律师协会副会长党亦衡教授做了关于新《公司法》内容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详细讲解了新的《公司法》和旧的《公司法》在内容上的改动,以及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怎样才能依法行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他的讲话让在座的各位得到了很大的启发。

        随后公司党委副书记刘冰在会上作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他在讲话中阐述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务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止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逐步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业格局和长效机制。同时为完成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以下5个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政治部承担日常工作。公司所属较大型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对本企业的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实施办法和治理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抓紧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建立领导责任制,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它业务工作通盘考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围绕治理商业贿赂这个重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不正当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弄清企业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漏洞,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

        3、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做到宽严相济。通过治理杜绝存在的商业贿赂。

        4、加强监督检查。各企业纪检组织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在按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报告的同时,也要向本公司报告。公司将对国有全资企事业单位和控股企业的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积极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会议最后全体党员,认真实施贯彻关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树立开拓进取、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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